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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扶持 养老服务机构

2015-04-17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常庆  记者  朱敏丽)近日,泰兴市民政、财政两部门联合出台养老服务机构扶持经费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大力推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该办法从补贴对象、补贴要求、补贴标准、申报程序、审核和拨付、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了明确规定。其中,床位运营补贴方面,对于入住各类养老机构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该市给予养老机构每床每月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也将按等级享受一次性补贴,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将可分别获得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该市民政局副局长许光明表示,下一步该市将重点加强对运营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对运营补助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