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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专项救助 重性精神病患者

2015-05-08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朱敏丽  通讯员  王姝文  常庆)近日,泰兴启动2015年重性精神病患者专项医疗救助活动。

  据了解,该市已经连续3年开展这项活动,与往年相比,今年救助比例进一步提升。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在该市定点医疗机构或经批准转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的自付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65%,每人每年累计救助费用从3万元提高到3.5万元。

  此次,该市还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救助程序。申请救助对象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和民政、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集中会审,最后提交该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申请救助对象一经审核认定,民政将会同财政部门将救助资金拨付至新农合办或人社局社保处医疗救助专户,实行打卡发放,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