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集的新造船舶作业监管任务给海事部门水上监管带来极大挑战,为确保上述船舶作业安全,泰兴海事处针对不同作业种类积极应对。一方面,提前组织船厂、拖轮公司等各协助单位召开安全协调会,并要求船厂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前组织执法人员及业务骨干对新造船舶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确保航行、通讯、动力、救生等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各项应急安全措施有效落实。作业期间,执法船艇、执法人员提前就位,进行交通组织,提前发布船舶动态,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安全,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继续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辖区新造船舶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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