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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谢谢,是给我们最大的安慰”

2016-10-18 浏览次数:

  (记者 沈健 通讯员 周萍 海东 艾景娟)176平方公里,67个村(社区),4年时间行驶8万余公里,等于沿赤道走了2圈,丁海东与同事们将司法服务送到所在辖区基层每个角落,照亮了每一片村庄。

  在一位80后的年轻所长的带领下,黄桥司法所于2015年12月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连续两年分别被泰州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委政法委、泰州市人社局记集体三等功。黄桥司法所,用忠诚为百姓谱写了一曲“和谐之歌”。

  动晓情理

  让百姓感知人间温暖

  说话能否接地气,做事能否切民心,这是检验司法调解员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

  今年以来,泰兴地区普降雨水,庄稼长势不好,黄桥镇不少土地大面积减产,几个种粮大户面临亏损。该镇原南沙5个村5位种粮大户提出终止3000亩土地的承包协议,这使得5个村的村民将面临着拿不到租金的境遇。

  接到反映后,丁海东发现如果处理不好会带来连锁负面影响。丁海东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个村一个村的跑,发现百姓自己种的庄稼长势却不错。究其原因,是种粮大户没有做好田间管理。丁海东找到该5位种粮大户,帮助他们分析庄稼长势不好的原因,此外给他们算了两笔账——一本经济账,一本感情账。丁海东希望种粮大户不能因为收成不好就赖账,免得子孙都被乡亲骂。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又积极召开群众会议,动员群众适当降低租金,帮助种粮大户渡过难关。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种粮大户与各村最终达成新的协议,保护了村民的利益,同时也让5位种粮大户减少了损失。一起集体群访事件被有效化解。

  “做老百姓工作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用语言感动他们,我们的工作才接地气,才能开花结果。”丁海东深有感触地说。一位村民饱含深情地说,“为了我们的事情,司法所的同志起早贪黑,帮助我们拿到租金,虽然少了点,但大家伙儿还是满意的,遇到天灾,换了谁都不容易。人心都是肉长的,钱不钱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2014年8月中旬,某建筑工地一名安装工在施工时不慎坠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就组织了50多名亲友到工地讨要说法。面对死者家人,丁海东的一句安慰和一句承诺,使对方得到了一丝慰藉。接着,他连夜就赔偿问题展开调解,整整一个通宵,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刚处理完这边的事情,该镇又一工地上也发生一名安装工坠亡,死者家属到场后个个摩拳擦掌,工程被迫全部停工。丁海东带领同事们不顾盛夏高温,通宵达旦工作,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双方握着丁海东及同事们的手连声说“谢谢”时,丁海东认为,这是对他们工作最大的安慰。

  面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纠纷,黄桥镇司法所建立村镇信息三级联动机制,按照“1+3+N”模式构建了”纵横结合、延伸到企“的工作网络,实现了镇域范围内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从主动预防,到主动介入,再到主动化解,重点关注贫困村居,黄桥司法所实行了全方位的风险管控治理,社会管理取得了实效。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80件,成功调解473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5%。黄桥镇每月的上访数量由50多件下降到30多件,而重点案件也就在10件左右。

  人性执法

  使矫正对象从“心”改过

  “幸福的人都有相似之处,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同。”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背后都有各自的故事。

  目前,黄桥镇在册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共计73人,面临管控难度大、任务压力重、教育矫正难的现实问题。“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所在。”丁海东说。

  社区服刑人员叶某,因患抑郁症裁定假释,进入社区矫正后情绪常常失控。丁海东主动和叶某结成对子后,言谈举止中更多地从情感沟通进行教育引导,并联系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安排叶某务工。每到天气突变、季节交换之际,叶某的情绪往往会变得十分的烦躁,这时丁海东总是抽空陪伴在叶某身边,给予关心和照料。通过近三年的帮教,叶某在刑意识明显增强,适应社会能力逐步提高,已经进入托养中心获得一份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爱动脑子的丁海东采用“挂图作战”、分级管理的方法,运用“三色管理”方式实施分类矫正,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教育的效果。

  为让他们从“心”改过,黄桥司法所作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较具特色的矫正工作法。对矫正对象,每人发放一张“社区矫正联系卡”,时刻温馨提醒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周闻声,月见人,有情况多汇报”;每月编印一期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社区矫正之家”简报,设有“警示名言”、“法律常识”、“社区矫正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等专栏;定期开展“面对社会”活动,提供维权知识,注重亲情教育。

  经过丁海东以及同事们的几年实践和努力,黄桥司法所在全省建起了首家集矫正宣告、心理咨询、集中学习、集中服务、转化教育于一体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借鉴监狱奖惩管理模式,他们还在服刑人员中开展“社区矫正之星”评选活动,从家庭伦理、社会道德、法律等方面进行“心理导航”和“危机干预”,对矫正对象做到心理上干预、思想上疏导、心灵上关心。

  在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服刑人员中,有一部分人确有一些实际困难。为防止“逼上梁山”现象的发生,凡是生活困难的,丁海东都要亲自帮其联系工作,尽力给予援助。杨某曾因盗窃四进宫,刑满释放后在外打工,将两个孩子交给年迈的父亲照应。丁海东知晓后,经常来往于学校和杨某家,主动关心孩子学习,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并帮助解决其家庭困难。为了解决帮扶救助资金这一难题,他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累计募捐了5万余元,受助对象达100多人,不仅深深感化了他们,还传递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三年来,黄桥司法所累计管理社区服刑人员506名,衔接安置帮教人员195名,无一脱管、漏管,无一差错,无一例重新犯罪发生。此外,黄桥司法所借梯上楼,巧借外力,合力打造提琴、叉车、齿轮泵安置创业培训基地3个。目前4名服刑人员已成为溪桥提琴产业销售骨干。

  司法便民

  实现基层服务“零距离”

  “解决最后一百米、最后一步路”问题,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的大事,也是考验基层司法干警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

  围绕黄桥镇强镇扩权试点的背景,黄桥司法所主动调整工作模式,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主阵地、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窗口为辅阵地的双便民服务模式,实现了群众便捷受援。

  何某是黄桥镇居民,因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向黄桥司法所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但因伤势尚未完全好转,不便行走。黄桥司法所丁海东所长了解情况后,立即主动上门服务,剩下的事交给所里培训的镇法律援助联络员,何某无须再来回折腾。

  为解决基层法律服务无死角,丁海东从司法所的职能定位出发,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征得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支持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在泰兴市率先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对此,司法所提出了高标准建设村(居)司法站。全镇统一标牌、统一标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配备法律顾问,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覆盖率达100%,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业务流转无缝衔接,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已成为“及时梳理群众诉求、实时代理群众事务、及时处理群众难题”的服务窗口。
 
  “法律服务应积极主动作为,要实现便民化就应该是零距离服务。”丁海东介绍,2015年,黄桥镇正式成立法律顾问团,为全镇65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去年,14名法律工作者与65个村(居)签订了“聘用协议书”,成为第一批服务基层、面对广大老百姓的法律顾问。
 
  普法宣传
 
  以故事牵动每一位村民
 
  “桌子摆一摆,条幅拉一拉,册子发一发,收工走人。”这是大部分市民对以往法治宣传活动的普遍印象。但是在黄桥,老百姓只要打开手机,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每月一法)平台上的“法治微信集结号”,就能不定期收到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法治新闻。新事物的出现,总能吸引群众关注的目光。
 
  “法治微信集结号”微信平台分为爱普法、爱关注、爱新闻、爱读书、爱思考五个模块,不仅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最新法律动态,了解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信息,也使他们更好地体验利用手机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定期编辑“每月一法”简报,以案例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推行集趣味性与严谨性于一体的微信普法,以故事形式牵动每一位村民的内心。目前,该公众号累计吸引“微粉”1000余人。
 
   与此同时,黄桥司法所还开办“留守儿童法制驿站”。全镇67家村(居)按照留守儿童法制驿站“七个一”的标准全部建成,为泰州市司法局“法律六进”长效机制项目延伸工程的验收提供了“样板”;司法所还联合镇团委、黄桥法庭等多个部门在全镇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巡演”。
 
  此外,黄桥司法所深挖黄桥老区文化底蕴,在黄桥红色旅游线路中融入法治元素。全镇实现镇有法治公园、村(居)有法治广场、企业有法治长廊、学校有法治课堂。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团、 “普法小达人”宣讲团、“五老”志愿普法团、群众工作团等,以普法对象需求为导向,开展普法服务活动常态化。
 
  黄桥司法所几代人的付出有了回报,该所先后被命名为“基层人民满意站所”、“四个全覆盖示范所”,获得江苏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等称号,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这是今年泰州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所。司法所个人受泰州市级以上表彰8人次,其中国家级荣誉2人次。司法所长丁海东同志先后多次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表彰,并被市委市政府嘉奖。今年8月,丁海东当选为“泰州市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