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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创设“民主议事堂” 助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017-07-26 浏览次数: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孙丹丹)近期,泰兴市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探索在村(居)开展“民主议事堂”工作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农村。

  据悉,“民主议事堂”是在村“两委会”(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发展起来的一个村民自治组织。通过广泛吸收有担当、有责任心、有基本法律素养、有公信力的村民和党员进入议事堂,对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如公共事业建设、家庭和谐稳定、村“五保、低保”人员的评定、矛盾纠纷的调处、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化解等,按照“议事准备—事前告知—民主表决—公布结果—组织实施—监督保障”的工作流程,进行一事一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促进村党组织健康规范运行,确保各村民主意识决策科学、程序规范。

  据介绍,有事大家评、有事大家议,通过这种公开的、民主的评议方式处理基层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不和谐因素,有利于促进正能量的传播,压缩负能量的生存空间,既能调动村民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化解村(居)基层社会在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