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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领导调研“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2017-09-29 来源:中国江苏网 浏览次数: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张仲明)昨天,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市级河长庄兆林带队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兴市,对长江泰州段、泰州引江河开展专项巡河活动,了解河道治理情况,并在泰兴市召开座谈会,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

  庄兆林一行实地察看了引江河鲍徐桥、引江河高港枢纽以及长江高港、泰兴部分河段。座谈会上,庄兆林指出,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前期工作扎实有效,但我市河长制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再接再厉、长期奋战,才能取得预期成效。

  庄兆林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的基础上,配套完善河长制相关制度和“河长工作联系单”。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落实好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督查指导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例会报告制度、上下游联动制度等五项制度,切实履行“管、治、保”的职责。

  庄兆林强调,河长制的考核要全覆盖,问责要动真格,执法监管要敢碰硬。

  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环保公检法执法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环境行政、民事、刑事三责并追的体系,依法惩处各类环境犯罪行为。要坚持综合执法、河长巡查与公众参与的联动,各级河长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推进网格化监管,形成落实河长制的浓厚氛围。

  会上,有关市(区)汇报了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市河长办通报了前期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