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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虹桥:“三个一”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2017-12-04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今年来,泰兴市虹桥镇纪委推行“一单一函一书”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步步紧逼责任,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单”即提醒单。在一些关键时间节点,依据上级要求以及虹桥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镇纪委运用重点工作提醒单,及时督促相关党组织或其负责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按规定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1-11月,该镇纪委共发出提醒单6份,提请党委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召开警示教育暨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组织推进作风建设攻坚行动、“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函”即督办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通过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对未按时完成的重点工作,以督办函的形式,责成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任务,否则,将实施责任追究。1-11月,该镇纪委共运用督办函5次,跟督落实重点工作3项,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有关问题2个。今年2月,镇七圩村党总支在收到镇纪委下发的村务公开督办函后,迅速行动,按照村务公开要求重新规划调整公开栏,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在3天内就全面整改到位。

    “一书”即纪检监察建议书。对查处的有关案件或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有关单位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强化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对案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要求,严格分类处理,并及时反馈建议落实情况。1-11月,该镇纪委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要求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对5名工作人员实施提醒约谈、诫勉谈话。今年9月,针对镇民政办和季桥村有关人员在低保核查中工作失职的案件,该镇纪委向镇民政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其迅速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迅速规范完善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制度。目前,该镇已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城乡低保申报核查制度》。(顾继红 邰虹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