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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多措并举开展医保精准扶贫

2017-12-25 来源:中国江苏网 浏览次数: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陈羚)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建立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该政策实施后,加上原有的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政策,困难群体在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将达90%以上,从根本上减轻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目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加上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符合条件的困难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超过85%。”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对困难群体来说,个人承担的这部分医疗费用仍然较多,给困难人员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沉重负担。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上提出“要针对低收入人口中50%以上是因病致贫返贫的实际,制定实施全市低收入人口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制度,最大程度避免‘今天脱贫明天返贫’现象”。为此,市人社局会同民政、财政、扶贫办、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了一批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出台,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今年8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市区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政策的通知》,明确将市区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措施有:一是对六类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二是将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1万元,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原有的补偿比例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三是扩大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

  10月,我市又出台《泰州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实施方案》,建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旨在通过探索和创新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发挥商业保险在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中的积极作用。

  该方案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费标准200元/年·人,惠及“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约5.2万户、10万人,全市将投入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总保费约2000万元。

  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参保费用由财政统一承担;将门诊慢性病支付封顶线标准上调200元;对20种重大疾病初次诊疗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参保对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前几项帮扶政策报销后,起付线以上剩余部分按参保对象性质不同给予剩余部分30%至100%的补偿;对参保对象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次住院超过15天的,给予20元/天的住院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首次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给予一次性失能护理补助1500元。

  那么,按照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能够报销多少呢?对此,市人社局医保部门以寺巷卫生院2017年1至9月出院的10例低保人员为例,核算了一次前后报销比例的不同:这10人都是按照高档缴费(每年缴纳290元)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10人的住院总医疗费用合计为50419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42390元,医保可以统筹报销30862元,加上医疗救助报销11107元,共报销41969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3.2%。2018年1月1日实施大病保险和健康扶贫补充保险之后,预计可增加报销4900元,实际报销比例将达93.8%。

  据悉,目前,靖江、泰兴等地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也出台了相应的医保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