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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新政

2018-05-07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浏览次数:

  “失业保险以前只有失业的人才能够享受,现在我有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享受到了1200元补贴,听说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支出的,这对我们在职职工真是巨大的福利啊。”在华骋科技工作的尤师傅拿着自己的四级木工证,心里乐开了花。

  拿证得补贴,这得益于泰兴市2017年11月出台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失业保险基金一直以来主要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提供经济救助和再就业服务的。具体说来就是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物价补贴,缴纳医保,提供再就业培训等。这些帮助对失业人员来讲非常重要,有效帮助了大批量的失业人员渡过难关,重新找到工作岗位,重新树立了生活信心。但失业保险基金对在职人员的帮助和支持一直是一项空缺。泰兴市根据人社部、江苏省、泰州市相关文件出台该《办法》,可以说是一个有创新有突破意义的政策,让在职人员也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待遇,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鼓励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泰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该新政要求,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带上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邮政储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补贴标准为:初级工600元、中级工1000元、高级工1200元,其中紧缺型工种按初级工700元、中级工1200元、高级工1500元的标准发放。

  据该市人社局统计,今年已有21名企业职工成功申领补贴资金2.8万元。从申报补贴的情况来看,主要有车工、木工、焊工、劳动保障协理员等,政策红利惠及各行各业,真正发挥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