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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交警在“亮剑”电动车“亮尾行动”中深化《条例》宣传

2018-05-24 来源:法制网 浏览次数:

法制网讯(通讯员 余长江 封红星)连日来,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失中队由中队负责人带头,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免费为群众发放、粘贴反光标识,推动“亮尾行动”有力有序开展。据了解,这是泰兴市交警部门深化《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实施“亮剑”举措的一大体现。

“这也是我们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压降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总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大体现。”该中队负责人认为。该中队民警在粘贴反光标识过程中,还不忘给群众讲述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印有《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宣传单,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另据泰兴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林介绍,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供给与交通需求的矛盾也日趋突出,部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的滞后,一些交通陋习引发的交通事故还屡见不鲜……。为切实提高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2017年12月2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们泰州的本土法规,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将对改善我市道路交通通行条件、促进城市文明发展、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蔡林强调道。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该市交警部门在强化学习培训中,重点围绕《条例》内容,针对车驾管、事故处理、科技信息化应用、秩序管理、规范执法等具体业务,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练兵活动,将《条例》内容纳入每月法制学习、考试、考核范围,做到日学、月考,在全体交警、辅警中不断掀起《条例》学习热潮,以交警队伍内在素质的提高,确保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条例》执行不走样、不变调。同时,该市交警部门还狠抓规范执法,坚持把《条例》作为交警、辅警日常管理的行为标准,着力提高民警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该市交警大队徐指导员透露:该大队在内部,加大对民警、辅警执法活动的跟踪监督,加强对执法办案质量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教育广大交警、辅警,始终注意保持规范的执法行为、文明的执法态度、良好的执法形象;在外部,主动接受来自群众、媒体、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也是深化《条例》宣传的一大重点。该大队在前期发放《公开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利用路口小喇叭进行宣传等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将会同市文明办、市新能源置业公司、市邮储银行,自5月份开始,在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中,开展百日无违法行为挑战赛、泰州《条例》知识竞猜、最美驾驶人评选等系列活动,将以《条例》为蓝本,将新编排交通安全文艺专场节目,走进机关、学校、企业进行演出,将邀请媒体对交警各项整治活动进行执法直播,及时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市民、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努力在全社会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