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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加大创业者融资支持力度 个人创业最高可贷50万

2019-07-24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日前,在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泰兴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推出《泰兴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扩大范畴、提高额度、放宽担保条件”等一系列“升级”举措,进一步加大创业者融资支持力度。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识增强,创业融资需求扩大,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方式,显得迫切而重要。”泰兴市人社局长管国堂说,与之前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办法》以促进创业就业为主线,以带动富民增收为目标,多措并举,打造了力度更大、亮点更多、操作性更强的惠民政策文件。

  比如,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贷款对象范围由过去的本市户籍创业者,扩大至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泰兴行政区域的创业者均可以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期限提高,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之前的最高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期限最长由两年扩至3年。增加免除担保类型,对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以及10万元到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申请人为泰兴创业富民典型或申请项目为优秀创业项目的,经办银行综合评估认可的,原则上可取消反担保要求。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贷款条件用途,规定申请贷款人须有近5年内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的项目,贷款只能用于创业项目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放宽贷款担保形式,对经评估后仍需担保的,由之前的第三人担保单一的担保方式,改为可采用第三人、抵(质)押品等多种方式担保,并且担保人由之前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大至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作人员及有固定收入的其他人员。

  此次,该市还优化了贷款申请手续,贷款申请经人社、经办银行审核通过,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即可发放到位;减免贷款利息成本,对1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按通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对于10万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根据人员类别给予贴息;对于30万元以上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利率的50%贴息。

  泰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陈永忠表示,下一步,该市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创业贷款流程,简化创业贷款手续,从而更好促进创业就业,实现富民增收。

  据了解,近年来,泰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精心打造创业载体,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政策,优化创业生态。近两年,先后支持近3000人申请创业贷款,累计发放创业贷款近4亿元,并创下还款“零逾期”纪录。

  记者 朱敏丽 通讯员 丽娟 卫民 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