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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社保扶贫工作

2020-04-15 浏览次数:
  打通“最后一公里”,兜底 “最后一批人”,社保扶贫我们一直在行动,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个人!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人社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社保扶贫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做到政策宣传无死角。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策公告和政务公开、开展集中宣传、在社保服务大厅开展政策咨询、通过镇(街道)及村(社)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引导贫困人员主动参保,持续缴费。

  二是积极协调,做到贫困人员数据无遗漏。继续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扶贫工作数据,加快推动新增人员动态清零,持续巩固城乡居保扶贫工作成果,继续落实好三个百分百扶贫举措,发挥好城乡居保兜底作用,助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今年1到3月,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中,已享受待遇人数18970人,代缴费总人数7676人,代缴保费153.52万元。

  记者了解到,社保扶贫对象,包括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重度残疾等四类困难群体。

  政府出钱、免费参保

  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全额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为200元/年

  鼓励上述四类困难群体多缴长缴,个人缴纳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上调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 。2020年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我市为每人每月165元。

  高龄人员养老待遇补贴

  对已经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并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满65周岁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发高龄人员养老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养老保险救助

  从市解困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特殊困难人员养老保险救助。救助资金不够支付的,在解困资金中追加。受助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借款额按最低档缴费标准确定,受助对象的个人借款不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