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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20-06-1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下凝心聚力,奋勇攻坚,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进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再次创成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更高质量服务保障城市发展

  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围绕科学规划目标,围绕科学规划目标,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对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现状进行总结,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专题研究;形成鼓楼北路商业服务轴线、文江北路功能轴线等2个城市设计初步方案;开展镇海路东侧地块规划研究工作;启动城区农贸市场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修改完善城市形象馆方案。完成姚王镇总体规划、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新街镇和古溪镇等村庄规划上报审批工作,目前共计办理规划上报审批项目13个。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如常高速、G40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北沿江高铁等省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用地预审等工作。同时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会审制度,切实把有限的资源要素用在刀刃上。至目前,完成土地收购储备和征交地任务至目前共收购入库储备土地16宗379亩,挂牌出让土地77宗919亩,土地出让金达3.73亿元。

  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将土地、规划、林业许可事项全面整合、深度融合,制定出台了部门整合后所有许可事项的办理规范,将所有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许可服务科窗口收件、网上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环节再减、材料再减、时间再减”的总要求,再造审批流程,建设项目在用地规划审批阶段共压缩6个办件材料合计压减5个工作日。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实行多审合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主动代办服务,将29项行政许可事项、7个行政审查和确认事项全部纳入本系统代办内容。

  更高质量强化自然资源管护

  强化耕地资源保护。提请市政府与16个乡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街道)“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2019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分界镇等5个乡镇、河失镇印庄村等230个村(居)进行激励,有效激发各乡镇(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统筹下达两年土地整治任务。严格项目入库,规范项目实施,加大过程督查,严格验收标准,确保新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符合要求。至目前,我市2020年占补平衡项目已报泰州市完成项目立项,预计新增耕地242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各乡镇(街道)正在选取实施地块,实地踏勘。

  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至目前,完成成片造林3595亩,新建完善提升农田林网45185亩,四旁植树60.5万株,中沟绿化完成448.72公里,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181%,121%,84%;16个村绿美村庄创建已完成。完成省级长江湿地公园规划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规划编制,完成6个批次用地省级公益林调整。

  严格规范用地秩序。紧盯“零违法”目标,不断完善从严管理的全员执法监察机制,将资源执法监管的巡查、发现、报告、处置全过程责任认真细化到人。按照“零库存”要求,开展年度、季度卫片检查、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耕地保护督察、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临时用地清查和批少占多项目整治等系列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零容忍”态度,案件查处更全面、更彻底,全市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按标准处罚。

  更高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积极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排名位列全省第一,创历史新高,连续第四年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表彰奖励,奖励资金200万元。通过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先进园区”“土地管理模范乡镇”考核指标,促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再提升。

  扎实推进“五未”土地处置。会同泰兴市发改委、工信局、党政督查室开展全市“五未”土地处置工作专项督查,先后三次组织“五未”土地处置工作过堂会,印发《全市“五未”土地处置方案》《关于规范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共消化处置“五未”土地160宗5433.799亩,下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7宗、《闲置土地认定书》5宗,征缴土地闲置费91万元。

   认真做好全民所有者权益工作。形成2019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泰州市局验收,完成2020—2022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至目前,已审批临时用地16宗;完成2019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成果已通过泰州市局核查,并报省厅备案;对黄桥琴湖商业广场等4个地块改变土地出让条件问题进行依法处置,补缴土地出让金128.93万元;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建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更高质量增进民生权益福祉

  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为方便办证群众,在全省率先将交易、税收部门纳入一窗受理范围,将水、电、气、网纳入一厅服务范畴,形成涵盖不动产登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一厅受理”。建成“一城三厅九窗”服务格局,在主城区和黄桥设立三个全业务、全流程综合性办事大厅,在9个分局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在全市23家金融机构开通规范化的便民网点,让申请人在金融机构就能完成涉及抵押登记各类业务,被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推广。

  扎实开展确权与调查工作。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129个图斑的在线核查,顺利通过省厅抽检,并完成统一时点更新1.6万个图斑的外业举证工作。制定下发《泰兴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检查方案》,完成全市16个乡镇外业调查工作,累计提交10个乡镇的数据成果至省厅检查。编制《泰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排定2020-2022年确权登记工作计划报泰州市局审核。编制《泰兴市农房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分类制定了我市农房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从严做好地质矿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所有开发园区区域性评估全覆盖。严格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公示率100%。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汛期地质灾害灾(险)情“零报告”制度。

  认真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理通报制度,确保“即征即保、应保尽保”。整合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打破数据共享壁垒,上半年全泰兴市共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128个组次26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