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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大奖花落泰兴

2020-06-27 浏览次数: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泰兴市喜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今年以来,泰兴市自然资源部门捷报频传,“2019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2019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等荣誉,成为自然资源助力泰兴高质量发展的有力证明。

  近年来,围绕泰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土地“零违法”目标,泰兴市自然资源系统在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严控违法违规用地增量、全力消除违法状态、化解违法违规用地存量的同时,着力破解用地规划空间和计划指标瓶颈制约,不断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同时,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全力将园区重大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范围,两次获国务院表彰两次获评“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有效缓解了园区建设及项目用地计划压力。

  从严执法的同时,泰兴市还认真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16个乡镇(街道)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理、特殊保护。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8年以来,共有10个乡镇(街道)、357个村(居)获得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奖励,累计发放激励资金1635万元,有效激发了乡镇(街道)、村(居)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租赁管理的意见》,明确操作措施,引导企业通过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强化项目用地全程监管,以“共享”理念,对配套设施进行统一建设,集中使用。

  2016年以来,泰兴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两次获国务院表彰,连续4年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表扬激励,累计获奖国家用地计划3000亩资金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