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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完善综合考核 助力夺取双胜利

2020-08-12 浏览次数:

  考核是“指挥棒”,也是“风向标”。

  近年来,按照省和泰州市统一部署,泰兴市考核办作为综合考核组织协调办事机构,将综合考核作为统筹全盘工作的“总抓手”,实行“1+4+N”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系统谋划、上下联动、持续推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泰兴市考核办将根据中央、省、泰州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持续优化综合考核,以考核为“标尺”,奋力“考”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考”出勠力同心的正能量,“考”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

  一、科学制定标准,聚焦“精准”

  注重压力传递。

  将省高质量发展和泰州综合考核指标全部纳入综合考核,并根据排名情况综合评分,做到压力有效传递。在具体考核指标设置上,围绕省委、泰州市委相关部署要求,紧扣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刚性指标,体现贡献份额等考核指标,引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机关部门树立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导向。

  注重对接会商。

  杜绝闭门造车,坚持开放思维、务实作风制定考核文件。制定过程中先后组织多次会商研究,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反复修改完善,对少数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或没有必要继续考核的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或删除。

  如对2020年度园区经济发展综合评估考核办法的修订,除参考和借鉴上级相关做法外,牵头部门与园区考核相关的17个部门,多次进行修订,又多次征求相关园区意见,最终形成《2020年“三区三园”特色产业发展考核办法》。

  注重差别考核。

  围绕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泰州市综合考核、市委市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坚持什么重要、就向什么倾斜的考核原则,合理设计类别及加分项目。

  坚持“考精、考准、考关键”的原则,实行“个性+共性”考核方式,根据不同单位特点和职能定位,将考核对象划分为多个类别,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做到因类施考,各有侧重。

  如将市级机关部门分为四类进行考核,设置不同考核体系,分类考核评比;对乡镇(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同类竞争、分别排序,均设置统筹发展和公众评议两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相对固定,下设指标根据管理对象类别不同各有侧重。定性指标考核原则上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中,定量分值不低于60%。

  定性指标考核按照单项工作考核细则执行,各牵头考核部门在制定考核细则时,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核心指标或者可考核的重点工作进行定量算分,不得将机构、经费、会议、信息报送列为考核内容,不得出现与整体考核指标重复现象。

  定性考核指标不允许“打和牌”,进行差别化打分,90分以上(含90分)不超过该项目标考评对象总数的30%,80分以下的不低于该项目标考评对象总数的20%,在差别化考核的基础上再评出具体分数,原则上不得有满分的单位,分差根据考核情况合理确定。考核打分结果达不到差别化要求的,考核办将对牵头部门(单位)按每类别扣0.2分计分,并降低下一年度考核权重或取消考核权限。

  注重基层民意。

  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基准,公开考核内容、程序、方法、结果,组织知情度高、关联度强的基层干部群众、“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等参与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增强考核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引导全市上下“围绕基层转、围绕项目转、围绕民生转”。

  二、严格考核奖惩,聚焦“公正”

  强化过程管理。

  不搞年终“一锤子买卖”,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建立并不断完善职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过程考核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季度积分,增强综合考核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坚持月查季考。将个性目标任务明确到季、落实到月,对考核指标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流程化、流程节点化、节点指标化、管理信息化”进行管理,增强考核针对性、准确性。

  强化反馈交流。

  建立涵盖“交办、承办、督办、反馈、考核”全链条全过程的督考融合机制,实时了解各单位承办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薄弱环节,及时组织约谈、专题会议、专家研讨等方式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强化结果运用。

  将综合考核结果与“三项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追责问效挂钩,切实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对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为“第四等次”的单位视情作出诫勉谈话、质询或列为重点整改单位,体现干好有动力、不干有压力。坚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差别化发放年终一次性综合考核奖励。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减负”

  改进清单管理。

  在原则上参照《泰州市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项目》基础上,经部门报送、梳理合并,最终形成泰兴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要求各牵头部门(单位)及时研究制定督查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督查检查的内容、范围对象、方式方法等,在开展前15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对未纳入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开展,确需开展的需按程序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改进方式方法。

  对计划事项的执行进行跟踪监督,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以明查为主向明查暗访相结合转变,从一味挑毛病、随意发号施令向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努力推动相关部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互认互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探索运用“互联网+督查”,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群众少“跑路”。精简考核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考核对象的负担。如提高考核信息化程度,减少报送材料、填写表格数量;对公众评议和市管干部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有效整合,实行一次集中开会解决两类考核事项的年终考核。

  改进文会质量。

  文件方面。通过强化审查审核,提升公文质量;通过具体时限要求,提高办理效率,大幅度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规格,严把发文关口、规范办文流程、严格发文审核、加强备案审查、科学确定市委、市政府文件密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便于基层知晓和贯彻。此外,发扬“短实新”文风,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大幅压缩文件篇幅。

  会议方面。细化会议分类,对会议实行年度清单、月度准入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将每年8月定为“无会月”,每月的第一周定为“无会周”,每周四定为“无会日”。控制会议规格,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除法定会议外,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市级机关各部门牵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召开或单独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内容大体相近、参会人员大体相同的全市性会议或者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合并召开或者套开;一般性工作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切实减少基层同志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