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宜阳县5名中学生,因违反校规使用手机,当众将手机丢进水桶里。视频广泛流传,引发热议,众说纷纭。某些父母表示理解支持,这样可以断了孩子的念想;有些父母认为手机是私有财产,不应随意销毁;有的学生认为既然违反规定,理应受罚;有的学生则认为手机是必要的通讯工具,不应被销毁。 校方强调学生自愿当众销毁手机,自愿一说,无法验证。问题是,谁给学校销毁手机的执法权?手机被毁,谁心疼?孩子心疼是假,家长心疼是真,毕竟谁的手机也不是白捡的。校方这一做法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 第一,这是堵,不是疏。《大禹治水》的故事告诉我们:“堵则溢,疏则顺”“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教育学生也应遵循“疏而不堵”的教育原则。这么做本想“杀鸡儆猴”,在学生中封杀手机,出发点虽好,但须把握“节奏”和“度”,注意方式方法。看看效果吧,现实中应该很难hold得住。 第二,简单粗暴处罚学生是教育大忌。有多少学生因被惩罚就学习好了、遵守纪律了?同一件事,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导致不同的结果,而这个结果不仅影响了孩子一时,而且是他的一世。当众毁手机的学校,难以培养出有情怀、有仁爱之心的君子学生,反倒极有可能让孩子受暴力举动影响,变得戾气和暴躁。 第三,毁手机容易,正面引导难。销毁学生手机属于偏激的行为,折射出学校的无奈心态,折射出老师的不担当、不作为。俗话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驱除学生玩手机、依赖手机之魔,需要老师做大量的教育和引导工作。 泰戈尔说:“不是锤的打击,而是水的载歌载舞让鹅卵石臻于完美。”教育从来都是“润物细无声”的活儿。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学校正解方案有三:一是掌握学生带机初衷,区别对待。以学为宗的,该表扬;以玩乐为要在虚拟空间找乐的,要找出原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介入干预帮助学生走出“泥潭”。二是立规矩。必须明确说明学生违反规定使用手机后,应当采取怎样的处罚办法,比如暂时没收、代保管、作检讨、或者强制做公共服务自愿者等。三是用班费或者学校经费,为各班级购置老人机,给学生免费使用,方便学生在学校里与家长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