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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降低补偿点提高最高补偿额

2006-02-03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市(县)级补偿起点从原来的3000元降低到2500元,最高补偿额由过去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参保农民不但住院可以得到补偿,门诊小额费用也可以得到补偿,且门诊补偿标准也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