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我市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泰州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精神,并对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弘庆指出,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要把握总体要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做到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个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要查办重大案件,尤其要注重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商业贿赂问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惠彪要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抓不懈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维护大局相结合;坚持严肃惩处与加强教育相结合;坚持分工合作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努力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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