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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农村党建社区化管理模式

2006-06-05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针对农村税费改革、村组干部精减缩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的新形势,我市在农村积极实施代表理事制,即以各农村社区(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村民代表中推举产生本社区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总代表”。“总代表”在村“两委”会的指导下,牵头组织本社区党员群众开展村民自治、文体娱乐、扶贫帮困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各项活动,义务做好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指导员、法律政策宣传员、民事纠纷协调员、社情民意联络员、村“两委”班子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