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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秸秆禁烧执法行动

2006-06-05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6月3日傍晚,市环保执法人员在城区周围开展集中清理秸秆焚烧执法行动,共查处焚烧秸秆违法人员6个,扑灭火场9处。
    在大生镇蔡桥村的一田块,方圆几十亩,有近2/3的地方燃起了熊熊大火。正在点火的殷老汉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在通江路北侧,秸秆焚烧现象尤为严重。一些村民看到执法人员到来,还不以为然,不愿和执法人员配合。
    在姚王镇等地,执法人员还对一些态度生硬、阻挠执法的村民实施了处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秸秆禁烧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划定的禁烧区范围为:宁通、宁靖盐高速公路、新长铁路两侧各2公里内;江平线、城黄线、姜八线等交通干线两侧各一公里内;乡镇公路两侧各0.5公里内;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粮库、油库附近;乡镇烟控区范围内。在禁烧区内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可以对这种行为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