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7月12日,江苏省泰兴市公安交巡警大队经过连续4小时的紧张奋战,成功破获交通肇事后将受害人(尸)运离现场,弃之20多公里外荒野处的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7月12日凌晨2时30分,住泰兴市刘陈镇前东村的陈某驾驶苏MB615X小货车前往该市黄桥镇贩运蔬菜,当车行至黄桥镇石桥西路时,小货车与一横穿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致对方倒地,血流不止。驾驶人陈某见四下无人,便趁着夜色将其抱上小货车的车厢,后驾车逃离现场,最终,将受害人(尸)抛弃于刘陈镇印院村一旷野处农田里,后因群众发现而报警。 根据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撞行人在事故发生后是否当场死亡成为此案最终定性的根据;如果受害人在被抱上车至抛弃前仍然活着,此案件极可能从交通肇事这种过失犯罪升级为故意杀人罪。据办案人员透露,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正在组织实施之中。 (李候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