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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
2006-07-25
来源: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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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司法实践中的律师辩护制度,今年,市纪委试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允许犯错误的党员委托他人帮助自己辩护 。任何党员或公务员,且与被谈话人(犯错误党员)没有利害关系,都可以接受委托充当助辩人。此举目的是为了保障犯错误党员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民主化、公开化和规范化。试行以来,我市已对两起党员违纪案件进行了审理助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