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和28日上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张伟、常维国、丁光明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修编《泰兴市城市总体规划》、《泰兴市镇村布局规划》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农业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题的调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们认为,市政府及各乡镇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大成绩。委员们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委员们认为,这次修编的两个规划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行性。委员们建议相关部门要合理制定专业规划,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 会上,委员们同时要求新任命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作了小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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