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我市国家级秸秆养畜示范县项目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省农林厅牵头组织的验收。 我市国家级秸秆养畜示范县项目于2004年起步实施,项目投资总额为4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省财政资金105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加大养殖户品种改良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措施,每引进一头纯种波尔山羊,奖励养殖户5000元,仅2004年,全市便引进纯种波尔山羊30只,发放补贴15万元。同时,我市还利用项目资金在100头以上的羊场、50头以上的奶牛场新建了青贮窖和氨化池,并配送了秸秆加工机械。对各重点乡镇示范带内连片15户以上的养羊户,户均养羊5只以上的,每户补助300元。项目实施后,全市山羊饲养量增加到66万只,良种覆盖率50%,形成了以黄桥、姚王、河失、新街、溪桥为主的秸秆养畜重点乡镇及大生、蒋华、新街、根思、河失、曲霞等6个示范带。 省验收组认为,我市的秸秆养畜项目政策引导有力,补偿标准到位,各方面工作均已达到了项目示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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