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A、B驾证和60岁以上司机勿忘年审

2006-08-18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市不少持有A、B证的司机因忘了年审而被注销驾驶证,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交警部门提醒,持有上述驾证的司机千万不能忘了年审。
    8月17日下午,家住大生镇的殷先生拿着汽车驾驶证到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年审,车管所的同志告诉他,他的驾证已经超过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多月,必须到泰州车管所办理。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第七十一号令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2、B1 驾证的司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向驾证所在地的车管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若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一年内未提交的,将被注销驾证。而驾证一旦注销,必须重新考试才能获得新的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