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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保有新规

2006-08-23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泰兴人寿保险支公司近日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办法。新《办法》规定,全市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重点优抚对象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乡镇在民政事业费中列支,不需要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负担。此外,对理赔的方法也作了适当调整,同时明确了人寿公司不予理赔的范围。截止目前,全市参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已达35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