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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06-09-17
来源: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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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设立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2006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以后逐年增加,到2010年达到500万元。引导资金将用于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配套、扶持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重点项目考核奖励和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奖励及服务业招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