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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视察《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

2006-09-19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贯彻落实《消防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张伟、常维国、陈培才、丁光明出席。
    9月18日上午,部分市人大代表分两组视察了新浦公司、金马小商品批发市场、凯悦大酒店、永大小区、黄中分校、恒昌服饰、原黄桥肉联厂以及凤灵公司,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进程加快,预防和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各类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效果明显,全市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或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但同时仍存在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够到位的现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仍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针对存在的不足,人大代表们建议我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广泛宣传、因地制宜,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责任;要统筹安排,严格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强化训练,提高水平,进一步增强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
    在下午召开的小结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在会上作了小结发言。
    副市长吕炳生通报了有关情况并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