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注册
网络违法举报
|
不良信息举报
|
辟谣
新闻
学思行理论频道
泰兴新闻
聚焦泰兴
先锋e评
视频新闻
外埠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我市国庆加班日工资不低于74.57元
2006-10-09
来源:电视台
浏览次数:
大
中
小
10月1日起,我市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庆加班日工资不低于74.57元。国庆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前三天加班要付3倍工资,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我市属三类地区,每日加班最低要支付74.57元。后四天是休息日,可以调休,否则付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