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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年调处陈欠纠纷1500多起

2006-12-05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从2003年开始,我市开展了“争创无矛盾纠纷积案村、镇”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1500起,二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实现了当年的矛盾纠纷当年调结,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12月4日,记者来到姚王镇桑木村时,该村民调主任正在调处一起十年以前的界址纠纷。在调解室,纠纷当事人还死抱着自己的理由,谁也不想让。调解人员充分运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将当事人带到纠纷现场,耐心说服。最终,两个邻居握手言和,十年恩怨得以化解。
    三年来,我市各地按照创建要求,纷纷建立健全了调解网络,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发生频率高、种类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各乡镇先后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法律意识引导、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事前沟通疏导,事中调处合法合理,事后履约到位,力求把矛盾纠纷调结在基层。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杨月生介绍,矛盾纠纷多发生在基层,抓好基层调委会的建设,抓好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就能从基础上达到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及时在基层得到调处,促进农村的和谐建设。
    纠纷积案的发生要么是调解不力,要么是事后没有及时督查履约导致矛盾扩大。市司法部门在创建活动中,一方面加强了对各级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实施层级督查、即时督查和专项督查,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工作的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类纠纷每年以25%的比例递减,陈欠纠纷占总数的比例由过去的40%下降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