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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大队十项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2006-12-06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 马阳春)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交巡警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规范交巡警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形象,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市交警大队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十项服务经济发展措施。12月6日下午,市交警大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这十项措施的内容。     
    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教育全体民警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主动为全市大型、骨干企业经贸活动、招商引资提供交通保卫。三是对外地来泰投资、兴业的车辆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制”,只教育、不处罚;对有可能损害泰兴对外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能不处罚的尽量不处罚,特殊情况照顾处罚。四是对与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有业务往来或物流关系的车辆驾驶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制”,不扣车、不扣证。五是对外地车辆不熟悉我市道路情况,违反交通标志、信号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制”,必要时为驾驶人引路。六是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制”,不扣车、不扣证。七是对发生的轻微或使用简易程序能够处理的交通事故,提倡双方协商解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依法扣车的,所载货物与事故当事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所扣货物3天内放行。八是对非现场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为驾驶人在处理窗口提供触摸屏、声讯电话(11896896)等免费查询服务;向全市驾驶人和过往车辆驾驶人发放《关于我市限速路段、测速点、信号灯电子警察设置情况的通告》,在泰兴电视台、广播电台、扬子晚报“泰兴版”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测速、电子警察监控的路段、区域等情况,提醒驾驶人遵守限速规定和交通信号,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九是对本地人因在外地开办企业或长驻外地,本人提供身体状况证明不便的,凭常驻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手续办理。十是对全市大型,骨干企业,车管所、中队实行“民警驻车辆单位工作制”,定期提供交通法律法规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对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建立“交通警务工作站”;对需要办理车辆、驾驶人证照手续的,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据悉,这10项措施正在陆续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