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上路行驶应该各行其道,机动车辆应该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但是在我市城区,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现象却十分普遍. 12月16日上午,市民陈某在驾驶电动车时违章行驶,被值勤民警及时发现并进行了处罚。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车驶进机动车道的现象十分普遍,交巡警部门也加大了整治的力度。由于警力有限,主管部门目前还只能对主要交叉路口的违章电动车进行查纠,在济川路、鼓楼南路、中兴大道、大庆西路等路段,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违章行驶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而在大庆东路,因为非机动车道被沿街经营单位占用,大部分非机动车辆只能从机动车道上行驶.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确实是既方便又快捷,但是因为车辆惯性小、车速低,一旦发生事故,损伤比较严重的往往是电动车及其驾驶人。记者提醒,为了你的安全,请分道行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