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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义务教育将免收学杂费

2006-12-31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12月30日上午,我市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收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电视电话会。
    省政府宣布将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相应待遇。免费项目和标准为各省辖市制定的一费制规定中的杂费项目及其标准。副省长何权指出,各地区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确保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低于免费前水平,而且逐年稳定增长,确保不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电视电话会后,我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弘庆指出,泰兴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收费行为,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规范农村义务教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