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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争何时休

2007-01-05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飞凤小区是全市首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是第一批实施规范物业管理的小区之一。然而,在数年的物管运作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交织,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争吵不断。

    元月3日,记者来到飞凤小区时,小区的居民正和物管公司的人员发生争执 。5号楼的陈老汉领着记者来到小区的东围墙,外面的经营户基本上都私自开了后门 ,小区的封闭性受到了破坏。此外,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现象十分严重,在居民的 带领下,记者看到一家底层住户竟然私自拆毁了承重墙,改变房屋结构,使楼上的居民胆战心惊。

    因为这些违法建设的出现,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单位意见较大。他们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不断增多。

    小区物业部门自己也觉得委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他们和这些违法建设用户的争执一直没有间断。但是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手段。他们也曾现场制止并多次向市相关部门反映,他们认为违法建设的责任不能算到物业企业的头上。

    据负责飞凤小区物业管理的四牌楼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小区内300多家 住户中,有超过一半的住户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前些时候,物业公司对欠费住户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赢了官司,但和小区居民的矛盾却更深了。

    无奈之下,四牌楼物业公司正在考虑撤出飞凤小区。近年来,我市一些小区住户不愿交纳物管费,究其原因主要是违法建设现象得不到解决。作为查处违法建设 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认为:对于违法搭建、加层、破墙开店等现象,他们可以依据规划法进行查处。但是自家后墙开门以及破坏屋内结构的现象也不属于他们查处的范围。而且目前小区内违法建设现象日益增多,手段隐秘,执法越来越难。

    大家都希望物业管理企业能够成为解决这些小区问题的主角,但物业公司往往力不从心。那么小区的问题究竟该怎么办呢?市物管部门认为,还是要发挥街道、居委会的 组织配合协调作用。

    规范的物业管理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业主、物管企业和街道组织的责、权 、利分工不太明确。导致小区出现问题后的相互推诿,无法解决。物管专业人士认为,这将有一个不断规范和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