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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流动服务人员享受工伤保险

2007-04-14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4月3日,我市出台《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日前,近5000份宣传手册在我市各大服务性场所发放。根据办法, 今后,全市所有商场、超市、饭店、旅馆室等流动服务人员无需缴纳一分钱,就能享受工伤保险。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