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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公务员学法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2007-04-15
来源:泰兴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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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有关部门下发《2007年公务员学法计划》,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公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全年集中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4小时。年底,全市将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