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委员季根章来到我市,就《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制定进行前期调研。 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政府法制局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与会人员认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草案总体上比较完备。结合草案内容,与会人员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在相关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应严格遵循监督法,相关部门要将增强备案审查意识与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结合起来,将备案审查与制定、执行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机制和纠错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时限,应根据依法审查、集体行使权力、自查自纠的原则,组建工作网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条例真正能发挥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作用。 季根章表示,与会人员准备充分,发言认真,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条例时将认真参考调研意见,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