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提出了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即"八项禁令"。具体内容为: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汽车、房屋;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汽车、房屋;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2、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3、由请托人出资,合股开"公司"或"投资"; 4、以委托请托人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以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6、安排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获取薪酬; 7、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8、在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规定》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把《规定》的学习宣传放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将《规定》要求传达到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每个党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纪委要求各乡镇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准确把握政策,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会议同时印发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杳自纠报告表和统计表》,要求相关党员干部对照"八项禁令",在6月30日前向党组织说清有关情况并立即予以纠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