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6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张伟、常维国、陈培才、丁光明出席会议。 此次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相关工委的专题调查报告。我市的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于1998年,多年来,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低标准起步、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提标扩面。2004年,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2005年至2007年,我市连续三年大面积扩保,至目前为止,全市农村低保达到14997户23952人,年保障金额1021.55万元,保障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485%。 会议认为,自我市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领导有力,专项资金运作规范有保障,受益对象的确定坚持了公开公平的原则,受益面也在逐年扩展。但总体上来看,保障面还比较窄,保障标准还比较低,少数地方的具体操作还不够规范。主任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好资金,进一步提标扩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夯实基础,规范管理,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运行有序。 副市长杨晋安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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