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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物权法》

2007-07-02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为推动《物权法》在我市的顺利施行,6月29日上午,市委中心组邀请省物权法研究专家刘克希进行《物权法》专题辅导。高亚梓、张泽民、朱有瑞、刘军林等市四套班子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了学习活动。

 

    今年3月份,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物权法研究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参与《物权法》的起草和立法调研,在物权法研究方面有着较深的造诣。

 

    刘克希分别从立法背景、物权概述、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物权等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物权法》的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并重点结合法律条文和重庆拆迁户等案例,要求大家重点掌握物权的概念、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所有权的一般规定和公共利益界定问题、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深了我市与会人员对《物权法》的认识和理解,对我市各级领导和部门正确领会和执行《物权法》,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学习活动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戴仁泉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