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结束各项既定议程后圆满结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张伟、常维国、丁光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平安泰兴、法治泰兴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法工委专题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社会事业工委专题调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和常委会委员在会上就相关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认为,我市按照省"创建平安江苏、建设最安全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加强了防控体系的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发生;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加快构建社会调解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整个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委员们建议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扎实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努力实现法治泰兴的各项创建目标。 对于贯彻《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委员们认为我市环保工作已经摆上重要位置,严格整治环境污染,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们建议我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要严格执法,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饮用安全卫生水工程。 副市长刘荣华列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