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滥伐林木的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乱伐林木罪被判刑,这在我市尚属首例。 去年11月3日下午,市林业局接到举报,刘陈镇东顾村二组集体林木被砍伐。经查明,元竹镇村民朱某等人,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共砍伐水杉98株,达26立方米。这起乱伐林木事件很快被定为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今年7月11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滥伐林木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滥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