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亘古不变的美德,是为人做事的基石。在我市蒋华镇,有一位用一生来践行着与战友“生死之约”的老英雄--刘绍安。 1951年5月,在硝烟弥漫的朝鲜战场上,侦察排长刘绍安和副排长张志久,在战壕里约定:万一我们有谁牺牲了,活着的就要照顾对方父母。战斗中,张志久不幸牺牲。 刘绍安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践行诺言之路。他模仿张志久的笔迹,每月给张家寄去“平安信”和津贴,直到两年后,这个“秘密”才为人所知。1963年,刘绍安转业时,跪在母亲面前,哭诉着“生死之约”,得到母亲谅解后,刘绍安舍弃了大城市的优裕生活,远离山东老家,只身来到泰兴,当起了张家的儿子。 看到一家四口挤在两间破屋里,刘绍安拿出在部队省吃俭用的全部积蓄,卖掉了抗美援朝的纪念手表和皮鞋,翻建了三间平房。母亲生病,常年卧床,刘绍安一有空就为老人倒痰盂、擦身子、洗衣服、剪指甲。父母去世后,刘绍安毅然承担起抚养3个弟妹的重任,帮助他们成了家。烈士张志久弟弟张志保告诉记者:“结婚用的东西也是他帮助解决的。我原来只有一间半房子,后来他帮助砌了。”大爱无言、母子连心,每隔三五年,刘绍安总要带妻子到山东看看母亲,尽尽孝心。 刘绍安曾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3次,多次光荣负伤,作为功臣,他淡泊名利、甘守清贫,5个子女都是基层普通的劳动者。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刘绍安无怨无悔,他用大海般的胸怀和执着演绎的这段至真至善至美的生命之约,像千年古银杏一样深深扎根在人们的心中,他的故事必将带给人们更多的思索和回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