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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09-14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届时,凡泰兴镇城镇户口居民和中小学生中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家庭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中小学生参保实行父母所在单位负担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将压降城镇居民住院和大病门诊所带来的风险,是政府关注民生、惠民爱民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