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泰兴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咨询活动在影视城举行,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咨询。 一直以来,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以及在校学生是医疗保险的盲区。从今年10月起,我市将启动《泰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他们和普通职工一样,看病有保障。这次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居住在泰兴城区,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在校学生以及3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校外未成年居民。 咨询活动现场,市社会保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并就一些市民们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副主任 周国治介绍,凡居住在泰兴城区、具有泰兴镇户籍的无自留地、口粮田的居民,均需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共同使用相同的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提高了报销比例,有效减轻生病居民的个人负担。 此外,与其他医疗保险不同的是,新出台的《泰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了财政补助与自行缴费相结合的方法。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上的居民,每人每年缴150元,市财政补助10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每人每年缴100元,市财政补助150元;在校学生以及未成年的居民,每人每年缴60元,并可由父母单位报销费用;其他可参保的居民,每人每年缴200元,市财政补助50元。 据介绍,《保险》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届时符合参保条件的广大居民可以直接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办理手续,在校学生可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办理参保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