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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组织开展节能执法检查

2007-10-11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10月9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为期三天,于11日下午结束。
   
    自《节约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狠抓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等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去年以来,通过抓耗能大户、抓项目建设,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得到有效推进。2006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5.3万吨档准煤,同比增长10.3%,万元GDP能耗为1.07标准煤,同比下降4.5%,较好地完成了泰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在3天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先后检查了泰兴冶炼厂、弘泰集团、泰星集团、泰隆集团以及轻纺、机化、粮食等系统工业企业的节能情况。检查组认为,各相关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有力、基础扎实,节能项目建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多项措施重点突出,节能降耗成效明显。检查组同时建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增强节能降耗的自觉性,认真抓好宣传动员,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大技改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努力降低生产性能源消耗,确保完成全年节能降耗任务,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