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水稻收割季节了,田野里到处呈现出喜人的金黄色。但记者同时也发现,令人头疼的马路晒场又出现了。 江平路是我市的一条主要公路,外地过境车辆和本地车辆川流不息,然而10月20日下午记者在江平路朱圩段采访时发现,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大部分地段已晒满了邻近农户刚刚收获的稻谷,自行车和电动车只好驶入机动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到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等,影响公路畅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发险情的个人承担责任。一些粮食专家同时指出,稻谷经汽车碾压后,米质会大幅度下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