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武部部长刘秀泰就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就我市今冬征兵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刘秀泰说:“以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及‘6.25’、‘8.1’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一核心。紧抓基层推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文化审查和审批定兵五个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 关于今冬征兵的政策规定,刘秀泰介绍说:“一是时间安排。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是10月底之前,为组织准备阶段,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2月9日,为征兵实施阶段;二是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三是征集对象、范围和文化条件。城镇居民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尽量多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农村居民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关于今年新兵体检的新要求和规定,刘秀泰告诉记者,新兵的身体条件,今年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外,今年对爱滋病、吸食毒品检测和心理测试作了严格的规范,确保将体检合格的青年送到部队去。 与往年相比,今冬征兵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和重大调整。 一是义务兵优待标准有提高。按上级文件规定和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我市从今年7月1日调整义务兵优等金标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为4006元,与去年提高了416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为3175元,与去年提高了395元。 二是兵役登记要求更严格。《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录用公务员、招生、招工、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或工商营业执照时,应当检验适龄公民的兵役证。 三是拒绝、逃避兵役者不得出国和升学。根据新的规定,适龄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育不改的,有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受到前款处罚的适龄公民,仍然有义务服兵役。对于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升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