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劳动合同法》宣传月启动

2007-11-13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1日起施行,1112日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经济开发区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拉开了宣传月活动序幕。

    培训班上,市劳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向与会人员阐述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新浦化工(泰兴)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林国际说:“通过参加今天的培训,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我们作为工会组织来讲,将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依法开展活动。”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已经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明年1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到位,从现在开始,市劳保局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各类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业务学习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