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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2007-11-21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11月20日和21日两天,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确定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07年12月21日至25日在城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张伟、常维国、陈培才、丁光明出席会议,副市长吕炳生、政协副主席丁功爵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全市饮用安全卫生水”建议和区域供水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与会委员对于我市今年的改水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希望市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抓紧修订完善、讨论确定区域供水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使区域供水工程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行、早见效;加强乡镇水厂的管理等,切实解决好城乡饮用水困难、保障饮用水安全卫生。同时,对近年来市政府在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了好评,希望进一步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约束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尽快组建能源执法大队,使能源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07年12月21日至25日在城区召开;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积极分子、优秀建议的决定,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有瑞对相关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副市长吕炳生代表市政府发了言。